一、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怎么備案
1、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加蓋公章);
人民法院組織清算的無須提交股東會決議,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組的決定。
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還應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還應提交行政機關的相關決定。
4、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公司要做注銷,清算組成員有什么要求?
公司要做注銷前,對清算組成員的具體要求,根據公司的具體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
1、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應由由股東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三、導致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法》******百八十一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百八十四條公司因本法******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溫馨提示:未經清算***解散公司的企業負責人、股東是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




